附件.docx 河南省档案局(馆)2014年度部门决算
公 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库〔2015〕47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进行公示,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档案局与河南省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履行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省级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职能,内设7个处室,规格相当为正处级。各处室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省档案工作统计、分析,提出贯彻党和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建议;研究拟定全省档案事业长期、中期、年度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机要、信息工作;负责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配合其他处室做好接待工作。 2、政策法规处:负责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调研工作;负责省级档案登记、备案工作;拟定全省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档案执法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应诉的具体工作;受理和查处违犯《档案法》的行政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违犯《档案法》的刑事案件;负责全省档案宣传工作。 3、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划、建设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档案涉外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务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和监察工作。 4、业务指导处:负责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社会组织档案工作及相关业务监督和指导;负责拟定全省档案馆网络的布局、规划、建设和档案馆工作规划、计划、业务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审查各级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办法和控制范围;协调省直各专业主管部门抓好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省档案信息化规划、标准拟定和实施工作。 5、保管利用处(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负责省档案馆档案资料保管、利用工作;负责购置与馆藏档案有关的书报资料等工作;办理馆际(含国际)间档案、资料的交流;负责全省重点档案目录编制并向国家报送档案目录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编篡出版工作;负责档案史料陈列室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省直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6、接收征集处(河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省档案馆接收范围内档案资料的接收和整理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征集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河南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和境外各个时期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 7、科研技术处:负责全省档案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档案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的运用和技术咨询工作;负责全省档案资料及重要历史档案抢救、复制的技术保护工作;负责档案系统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省档案馆馆藏音像、胶片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省档案馆安全监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档案局(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3名(其中:工勤人员10名)。在职人员108名(其中:工勤人员9名),离退休人员44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档案局(馆)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反映的是河南省档案局本级当年收支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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