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 2017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7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促进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为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各类监管验收,稽查审计等提供不可缺的档案保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对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去年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做好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提出了方向。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项目档案工作的认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加强组织管理,按照要求自觉开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力度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及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认真履行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职责,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实现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跟踪指导,引导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要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档案专项验收工作,规范验收程序,保证查验时间,严格验收标准,确保验收质量。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及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努力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及时帮助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DA/T28-2002)开展档案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档案管理水平。 三、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及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请于6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二) 2017年拟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验收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计划和河南省档案局组织验收的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计划; 四、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工作情况 (一)继续监督、指导未进行档案专项验收的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及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档案; (二)为交流工作、推广经验,请各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典型事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时反馈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联 系 人:安 静 联系电话:(0371)65902125
附件: 1.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 2.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计划表 河南省档案局 2017年4月19日
2017年建设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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