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档案局: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省档案局将组织开展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一)系统全面。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着力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二)突出重点。聚焦主要任务实现情况,实施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又要推动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夯实基础。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既要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又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二、评估重点 (一)档案法治建设情况。 (二)档案资源建设情况。 (三)档案开发利用情况。 (四)档案馆舍建设情况。 (五)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情况。 (六)档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相关要求 请各省辖市档案局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本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自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在28365365打不开“公告通知”栏目下载)填报完毕,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省档案局办公室。 联系人:高利娟 张晓乐 电 话:(0371)65903752 邮 箱:hnsdaj@126.com 河南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201804“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自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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